为规范建筑市场、有效遏制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宜丰县纪委监察局实行“五防止”、把“三关”,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
“五防止”:一是实行招投标活动情况事前向监察机关书面告知制度,防止必须公开招投标的工程项目规避招投标、私下议标、暗箱操作等问题;二是实行资格审查文件、招投标文件与招投标公告同时发布,防止招投标信息不对称问题;三是对合格投标报名人员超过15人的,在开启投标书前采取随机抽取方法确定15人,防止明标暗定、围标等问题;四是竣工决算资料及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有关凭证报工程造价部门,防止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等问题;五是实行中介机构报告制度,赋予中介机构对违法违规行为向行政监督部门举报的权利,防止招标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等问题。
把“三关”:一是把住专家评委抽取关,要求1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到专家库抽取专家评委,监督人员全过程陪同;二是把住开评标区监控关,县招投标办设立了开标专区和评标专区,由监督人员对开标和评标活动进行直接监督;三是把住事后跟踪监督关,对中标排序人进行公示三天,公示期间认真接待来信来访,对开标前后存在串标、围标等行为,及时介入,进行严肃查处。
截止目前, 县招投标中心先后完成招投标项目42个,涉及工程金额1209万元,节约资金162.9万元,节约率达13.5%。(宜丰县纪委 熊义辉 黄维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