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娜, 女, 汉族, 1965年11月生,河北秦皇岛人,1987年9月参加工作,198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江西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
现任宜春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1983.09--1987.07 江西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7.07--1987.09 毕业待分配
1987.09--1987.12 江西省宜春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干部
1987.12--1989.11 江西省宜春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
1989.11--1994.03 江西省宜春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科员级书记员
1994.03--1999.03 江西省宜春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科员级助理审判员
1999.03--2001.04 江西省宜春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庭副庭长、副科级助理审判员
2001.04--2004.05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正科级审判员、民事庭副庭长
2004.05--2005.10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2005.10--2006.12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
2006.12--2007.03 江西省宜春市纪委常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
2007.03--2012.01 江西省宜春市纪委常委
2012.01--2014.07 江西省宜春市纪委常委、秘书长
2014.07--2016.10 江西省宜春市纪委副书记
2016.10--2018.01 江西省宜春市纪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成员、市监察局局长
2018.01--2018.04 江西省宜春市纪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成员、市监委副主任
2018.04-- 江西省宜春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