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王小华等9名民营企业家担任宜春市监委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k8凯发

来源:市纪委市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10-29 15:16:56

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各部门,市纪委市监委各派驻机构、派出机构,市委各巡察机构,市管高校、市属国有企业、市人民医院纪委:

为建立听取、收集民营企业家优化营商环境意见建议的常态化机制,加大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监督力度,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按照《宜春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要求,经四届市纪委第130次常委会暨市监委第91次委务会研究,决定聘请王小华等9名民营企业家担任宜春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1.王小华  男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

2.付爱平  男 江西恒顶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3.刘小晖  男 江西圣牛米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4.杨国华  男 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江西永诚锂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5.杨爱明  男 江西维尔宝食品生物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6.郑广辉   男 江西华尔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7.周彦如  男 江西德上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8.徐小林  男 靖安县大野山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9.黄新栋  男 宜春市新新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

以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1年11月。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为特约监察员履职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及时听取、收集民营企业家优化营商环境意见建议,认真办理及时答复反映的问题。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采取恳谈会、挂钩联系、政企会商等方式主动关心、及时回应企业的合理诉求、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切实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添薪续力,把市场主体活力更好释放出来。各级涉企部门及工作人员要正确对待、自觉接受、主动配合特约监察员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监督,对妨碍特约监察员开展工作甚至打击报复的,纪检监察机关将严肃处理。特约监察员要主动同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沟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为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宜春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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