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各部门,市纪委市监委各派驻机构、派出机构,市委各巡察机构,市管高校、市属国有企业、市人民医院纪委:
为建立听取、收集民营企业家优化营商环境意见建议的常态化机制,加大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监督力度,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按照《宜春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要求,经四届市纪委第130次常委会暨市监委第91次委务会研究,决定聘请王小华等9名民营企业家担任宜春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1.王小华 男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
2.付爱平 男 江西恒顶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3.刘小晖 男 江西圣牛米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4.杨国华 男 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江西永诚锂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5.杨爱明 男 江西维尔宝食品生物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6.郑广辉 男 江西华尔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7.周彦如 男 江西德上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8.徐小林 男 靖安县大野山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9.黄新栋 男 宜春市新新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
以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1年11月。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为特约监察员履职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及时听取、收集民营企业家优化营商环境意见建议,认真办理并及时答复反映的问题。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采取恳谈会、挂钩联系、政企会商等方式主动关心、及时回应企业的合理诉求、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切实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添薪续力,把市场主体活力更好释放出来。各级涉企部门及工作人员要正确对待、自觉接受、主动配合特约监察员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监督,对妨碍特约监察员开展工作甚至打击报复的,纪检监察机关将严肃处理。特约监察员要主动同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沟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为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宜春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