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高安市把落实《廉政准则》作为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重点工作,突出三个方面,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实行预审制度。
一是突出重点对象。把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单位部门“一把手”作为预审重点对象,年初266名“一把手”公开廉洁自律承诺,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十严禁”,年终将履行承诺情况报告市委、市纪委,并在机关干职工会上进行述廉。
二是突出重点内容。重点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5个方面进行审核,即领导干部公务用车购置及使用、因私办理酒宴、因私因公出国境、重大公务支出、办班培训,凡领导干部涉及上述5个方面行为,必须履行相应申报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是突出重点环节。在公务用车购置上主要审查公车定编、购车标准、购车资金来源,填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购车审批呈报表》,分别由市小车定编控购小组、财政部门、廉政办进行审核。科级领导干部出国境须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申报并经市有关领导审批,今年17名科级干部办理因私出国境申报手续,2名科级干部因不符合规定出国境在审查环节就被否决。因私办理酒宴主要从严控制参宴对象、办宴规模,办理酒宴须提前7天向市纪委申报,今年共审批23名科级领导干部办酒宴,没有发生一起违规违纪行为。对单位一次支出5000元以上的,规定须经集体研究并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制度。办班培训主要审查培训依据、收费标准,今年已审批办班培训9个,核减收费20余万元。(高安市纪委廉政室 雷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