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中国共产党上高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召开,全会传达学习了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县委书记刘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平指出,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强卫书记在省纪委五次全会上也强调,进一步做好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持续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把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就是要坚定不移改进作风、惩治腐败。
刘平强调,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推进上高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基本要求是要守纪律、讲规矩。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必须始终做到,既守纪律、讲规矩,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自觉按照党的规矩办事,又敢担当、敢作为,自我加压,积极进取,始终保持干事创业激情,奋勇争先,奋发有为,共同把上高的事业发展好,把群众的利益维护好;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推进上高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核心是要持续深入改进作风。要坚持常抓不懈,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好头,弘扬正气,共同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和政治生态。要狠抓制度落实,不仅要把制度建起来,更要把制度用起来,用制度管人管事,不能让制度成为“稻草人”。要保持高压态势,要加大督查力度,多搞明查暗访,查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查市纪委“六条禁令”的贯彻落实情况,查我们自己出台的“十不准”贯彻落实情况,对于党员干部中的不正之风,要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绝不迁就,对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更要加大处理力度,从严从重处理;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推进上高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关键是要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要突出党委主体责任,各地、各单位必须对照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认真落实文件明确规定的党委领导班子10项责任、主要领导3项责任、班子其他成员3项责任,进一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要强化纪委监督责任,继续聚集中心,紧抓监督问责,眼睛亮一点、耳朵长一点、鼻子灵一点,真正做到善于监督、敢于执纪,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忠诚、干净、担当”新要求,进一步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严明纪律、严格管理,永葆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严守干干净净的做人底线。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不仅追究主体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要以严肃的责任追究,确保责任的严格落实。
全会审议通过了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刘毅力所作的《坚持依规治党,推进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会上,对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场长(街道办主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了专项约谈,5个乡镇场(街道)党(工)委书记和4个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会上述责述廉并接受民主测评、当场公布测评结果。
县四套班子领导,法、检两长,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书记,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县纪委委员,各乡镇场(街道)纪(工)委书记,县直各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县委各部门和未设纪检组(纪委)的县直各单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县纪委机关全体干部共294人参加了会议。(上高县纪委 邹宏伟)